建立新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

2024-04-22 13:34:23   编辑:惠斌善
导读3月27日,主席在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时强调了我们正在筹划和实施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不断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
3月27日,主席在会见美国工商界和战略学术界代表时强调了“我们正在筹划和实施一系列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不断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习主席的重要讲话为我们通过制度上的开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提供了科学指引。最近举行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为提振国际市场的预期,增强外资在中国深耕的信心注入了正面动能。
我国深化国际科技合作,通过加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为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高标准的制度支持。习主席指出,中国一直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深入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全面保护,不断优化创新和营商环境。我国已加入几乎所有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建立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机制,完成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章节的谈判,在商事诉讼、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和标准,持续加深与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中日韩、中欧等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机制流,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碳中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计划、科技抗疫国际合作行动等。我国政府推出了“吸引和利用外资的24条措施”等措施,加强外商投资服务。这些措施向全球投资者传递了利好信息,为跨国企业在中国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坚实的法治保障。正因为我国一直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外资企业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稳步提高。
2023年,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了超过90万件,同比增长了4.9%;到了2024年1-2月,全国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7160家,同比增长了34.9%。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表示认可,中国市场的吸引力没有受到“中国见顶论”等负面舆论的影响。
我国致力于拓展国际科技合作范围,积极构建全球合作关系,并为新型大国协作增加了科技合作的内涵。我国参与或领导了60多个国际大型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与10个主要创新经济体建立了创新对话机制,与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并加入了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在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大亚湾核反应堆中微子实验、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研究、黑洞探测等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贡献卓越。全社会研发投入和高技术产业投资连续多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中国科技企业在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上取得了全世界瞩目的成就,大大扩展了中国和跨国公司的合作范围。中国庞大的市场也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成长空间。
二十大提出了“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加强国际化科研环境建设,营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的战略部署。在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大爆炸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种科技交叉融合,技术复杂度急剧增加,特别是在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等领域,跨国合作成为趋势,过去十年中,“世界十大科技进展新闻”中有超过三分之一是通过跨国合作达成的。开放性是新生产力的内在特征之一,在全球化、信息化、智能化条件下,创新因素更具开放性、流动性,分布式创新成为跨国公司和创新组织的主要研发模式。近年来,中国着力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基建,已在广州、重庆等六个城市试行科研用物资跨境自由流动改革,为外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供便利。
新的使命对制度型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需要进一步巩固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依法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并积极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框架下的活动。支持外资企业与国内科研机构或企业开展合作研发,鼓励民营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完善协助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法规体系,提升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增强中国在全球专业平台和行业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需要充分利用中关村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的作用,推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应当探索开展改革,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措施和机制。对于跨国公司和在华外资企业来说,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将明显降低研发成本,并提高企业研发的灵活性和效率。我们应当在国际税收、海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项目申报、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等方面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打开更多便利通道,以降低企业获取许可和融资的成本和时间,提升各类协同创新平台的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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