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家汽车销售商在上海开展“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

2023-12-24 15:35:20   编辑:小马
导读上海12月22日电(记者徐静)上海市市场监督局22日组织开展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112家主要汽车销售企业...
上海12月22日电(记者徐静)上海市市场监督局22日组织开展“汽车销售阳光价格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价格违法行为。
112家主要汽车销售企业签署了《行业价格诚信承诺书》,承诺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有效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准确记录和核定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提供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消费者投诉的价格问题,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报道,根据价格法,上海市市场监督局制定了《上海汽车销售价格行为指南》和《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收费项目示范表》。
 
本指南回应了企业对积极指导的需求,为大多数汽车销售企业的价格管理提供了一份实用的“参考书”。本指南要求汽车销售企业严格执行“两个区别”:一是区分汽车产品价格行为和销售服务价格行为,分类规范明码标价。特别是对于媒体广泛关注的“各种”服务费,本次推广使用的“示范表”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和收费性质进行了明确的对应性和统一的示范性。二是区分代收代缴费用和代理服务费用。代收代缴费用要求“严格按实结算”,并“提供代缴凭证”。代理服务费由消费者自行选择,具体收费标准以经营者明码标价为准。基本销售服务以外的其他个性化服务费,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合同约定。
 
代理服务费实现“四不”,平台运营商实现异常价格预警。“四不”,即不仅收费不服务或服务少;不得在不同服务项目中标明同一服务内容,不得以其他服务名义收费;不得强迫消费者支付紧急费用、购买金融贷款服务、购买保险或其他代理服务。
 
同时,结合近年来汽车销售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指南》对规范相关平台运营商的价格行为提出了特殊要求。明确平台运营商在经营行为中的主要责任,引导平台运营商建立异常价格预警提醒和异常价格预警机制,提醒平台运营商合理定价,建议消费者合理消费。
 
下一步,上海市场监督局将继续推进汽车销售行业合规能力和水平,建设共同治理共享产业发展模式,努力建设公平公正、有序竞争、安全汽车消费市场,更好地满足汽车消费需求,加快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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