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只售不租

2022-09-27 09:10:04   编辑:元爱馨
导读很多朋友对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只售不租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1.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家庭...

很多朋友对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只售不租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1.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保障性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为两人以上(含两人)的,主申请人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含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住房。

在征地或旧城改造过程中,选择货币安置的低收入家庭,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在其他地方无住房,符合上述(一)、(二)、(三)条件的,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工作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以及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家庭,均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为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缴纳五城区(含高新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城镇无自有产权房屋(含“新居工程”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1。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在社区进行公示,并将数据录入扫描进入住房保障系统。

3.地区审计。区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申报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审核。民政部门审核家庭收入。

4.市政审计。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住房保障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自有产权住房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5.资格确认。各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认购资格,并发放《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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