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创新引领出效能 绿色出行走前列

2022-05-18 15:46:43   编辑:葛剑
导读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江西省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被正式确认为“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江西省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被正式确认为“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

近年来,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管理精细、模式顺畅、手段丰富”的思路,聚焦提升公务用车保障效能,坚持向管理、市场和服务要效能,精心打造“平台+社会租赁+绿色出行”多元化保障模式,构建了一条“统一管理、定向保障、智能服务、节能环保”的基层公务出行保障之路。

坚持管理出效能,打造公车平台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主阵地”

秉持“精准施策、精细管理”理念,从点滴做起,注重经常,持续用力,把市、县两级公车平台作为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的主阵地,最大限度发挥平台车辆保障效能,打造公务出行保障过硬品牌。

突出规范抓管理。规范平台用车、车辆用油、费用核算、维修管理等规定,推行台账管理、“一车一档”和绩效管理,分别按月、季度、年度制订市、县平台单车核算报表,实施维修、加油等全过程审核,推行费用异常超支项目反查和维修询价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精细管理,平台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了效益最大化,节约财政资金200多万元。

突出特色建机制。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市、县平台建立驾驶员党员先锋队,积极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的用车保障任务。组织开展常态化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驾驶员流动安全培训和“星级驾驶员”评选活动,提升保障能力。建立“按劳取酬”激励机制,鼓励多劳多得,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氛围。

突出保障树导向。开通“绿色通道”,针对突发应急事件、临时性用车等保障需求,全天候保障单位公务出行。开通“直通通道”,针对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以人车派驻方式全方位保障,打造公务出行保障的平台品牌。

坚持市场出效能,探索社会租赁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主载体”

市场蕴含着保障的活力和潜能。坚持把社会租赁作为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的有效补充,充分整合江西省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资源,让数据多“跑腿”,人员少“跑路”,实现平台车辆和社会租赁“一张网保障”。

立足集约节约,解决不够用问题。针对大型活动和集体活动期间,平台保障车辆不够用,充分利用社会化保障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定点汽车租赁企业,统一社会租车价格,规范租赁服务事项,将社会租赁车辆统一纳入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筹调度。

立足同步保障,解决不便捷问题。针对市、县平台派车与社会租车在申请、审核、监管、结算等方面不同步,在全省“一张网”基础上新增和升级抚州市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信息化子系统,保障车辆不足时系统自动跳转到社会租车模块,平台调度员直接调度社会租赁公司车辆,实现市、县平台派车与社会租车同步申请、同步审核、同步派车、同步结算、同步监管。

立足管理提升,解决不规范问题。针对社会化租车不规范,拟定公务活动租车管理办法,划定公务活动租车范围,健全完善公务活动租车审核、费用管理和监督管理等规定,加强对接入平台的社会车辆监管,规范公务活动租车管理。

坚持服务出效能,推行绿色出行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主旋律”

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基础在管理,核心在服务。坚持把基层干部群众对公务出行保障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矢志不渝地推行绿色出行保障主旋律,做优服务,创造美好体验。

推行货币化保障,做到有序衔接。根据城区范围变化,及时调整划定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确保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合理可行。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对于超出常驻地范围的公务出行,由差旅费报销公务出行费用,实现公务交通补贴与差旅费无缝衔接。推行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事业人员公务交通费用模式,不断丰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

推行绿色化保障,倡导低碳出行。为解决城区范围内短途出行,协调共享单车企业,在机关办公区域附近有序投放共享自行车和电动车。为解决乡(镇)干部职工定点出行,协调公交公司优化整合公共交通车辆线路,提升城乡公共交通覆盖面。推广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在抚州市碳普惠“绿宝”平台设立绿色出行模块,市、县、乡(镇)干部职工实名注册会员,以“积碳分、兑碳币、换商品”的形式奖励干部职工使用绿色出行方式。

推行信息化保障,实现智慧出行。将市、县、乡(镇)三级公务用车的费用管理、车辆调度、车辆定位等全部纳入信息化平台上实施线上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行异地用车、拼车保障模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实现公务出行保障效率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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