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影院

2022-09-04 20:54:05   编辑:汤士和
导读很多朋友对优酷影院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TechWeb】10月22日,根据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消息,优酷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

很多朋友对优酷影院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TechWeb】10月22日,根据海淀法院网发布的消息,优酷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北京缙云九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迪视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商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审结该案,认定缙云公司侵犯了优酷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缙云公司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5万元。

原告优酷公司诉称,其被授权享有电影《黄金时代》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三被告共同经营的迪私人影院未经其许可,通过以电子设备为终端的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务,侵犯了优酷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法院判令三被告共同赔偿优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余万元。

被告缙云公司辩称,迪私影交易所由缙云公司独立经营,与其他被告无关;缙云公司播放涉案影片的行为涉及放映权的控制,而非信息网络传播权。优酷公司不是涉案影片放映权的授权方,不享有涉案影片的放映权,故缙云公司没有侵犯优酷公司的相关权利;涉案影片点播收益不高,且均已停止点播,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网商公司、迪公司共同辩称,“迪私影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罗红”APP仅起到发布信息的作用,并未实际提供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缙云公司播放涉案影片的行为是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还是受放映权控制。法院在对缙云公司的行为定性时,考虑了:一是公证员选择影片、支付费用并进入观影室后,涉案影片可以直接播放,无需任何操作;其次,在云乐迪网站中,对点播影院商业模式的介绍中写明“每家点播影院约有20-30家点播影院,可在数千万家影院同时播放数万部3D高清电影,并取得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第三,缙云公司认为其所有影片都存储在本地服务器上,播出方通过内部局域网调用本地服务器上的数据,解码后显示在放映机输出屏幕上。

综合上述因素,法院认为,缙云公司通过内部局域网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涉案影片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应当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而非放映权控制。缙云公司未经许可,在迪私人电影俱乐部西直门店通过内部局域网提供涉案影片的播放服务,使不特定公众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取涉案影片,侵犯了优酷公司对涉案影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缙云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缙云公司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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