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

2022-10-22 01:28:00   编辑:符林英
导读很多朋友对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1.不同的定义:抵押人是指为保证自己或他人履行...

很多朋友对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1.不同的定义:

抵押人是指为保证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抵押担保中,应当根据抵押合同确定抵押人,抵押合同中与债权人相对应的一方为抵押人。

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是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

2.不同的权利:

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将抵押物转让或以抵押物为他人担保。抵押权人也有可能放弃其抵押权,抵押权会因放弃而消灭。另外抵押权人处分抵押令。

抵押人有权收取孳息,抵押人对孳息有一定的处分权,如继续设定抵押权、同意转让等。然后出租出去。

3.不同的义务: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且抵押权人未清偿时,抵押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的内容无效。

如果抵押人的行为可能损害或明显减少抵押财产的价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期间,抵押人同意于抵押权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提前清偿债务或将转让所得款项存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有哪些权利?1.如果抵押人的行为可能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受损,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停止该行为;如抵押人的行为已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受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原值或相应补充担保;如果不能恢复或补充,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但如果抵押财产的价值因抵押人的行为而受损,抵押权人不能行使上述权利,只能对抵押人获得的赔偿行使代位权。

2.特殊情况下收取果实的权利。抵押人原则上收取抵押财产的孳息,所以抵押权人因不占有抵押财产,不具有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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