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未成年法定监护人,未成年注册账号应经监护人同意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10月26日消息:今天,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0日。
意见:互联网用户注册使用的账户名称信息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编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的名称、标识;
(三)伪造、假冒、编造新闻媒体名称和标识,或者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新闻信息;
(四)假冒、仿冒或者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等重要空间的地名、标志的;
(五)故意携带二维码、网址、电子邮件、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字、同音字、相似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的词语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
(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同时,意见明确。互联网用户账号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当与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遵守平台内容制作和账号管理规则、平台公约和服务协议。互联网账号用户注册使用账号时,账号名称信息可以与用户真实职业身份信息一致。未成年人注册账户时,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供其身份证号码,用于核实真实身份信息。
此外,意见还要求,互联网用户账户服务平台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采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和账户名称信息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信息泄露、篡改、丢失;未经互联网用户授权和同意,不得收集、存储、使用、处理、传输、提供或披露个人信息和账户名称信息。禁止非法买卖互联网用户的账号名称信息。互联网账户用户注销账户后,互联网账户服务平台应当依法删除其个人信息和账户名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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