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2022-10-04 17:14:01   编辑:马芝珍
导读很多朋友对2007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主要适用于低收入家庭。...

很多朋友对2007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主要适用于低收入家庭。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低收入标准,没有相应的房子居住。这样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房。这种经济适用房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这种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能够得到保障。

经济适用房政策要求,经济适用房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批并公示。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往来等方式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申请人和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经审核同意的家庭,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向其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书,注明可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根据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凭核准通知书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购买面积不得超过核定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定面积内的,按核定价格购买;超过核定面积的部分不享受政府优惠,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

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权属登记。房屋和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和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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