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6月29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
6月29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公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第一个调整是优化适用范围,对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倾斜。罕见病药品申报条件没有“2017年1月1日后批准上市”的时限。同时,列入《国家鼓励类仿制药目录》和《鼓励R&D申报儿童用药目录》的药品,可在今年医保目录中申报。二是完善准入模式,非独家药品准入时同步确定支付标准。解决了个别企业非独家药品价格过高导致仿制药无法纳入目录的问题。三是完善了续约规则,更有利于稳定预期。将非独家药品(无论协议是否到期)、已过两个协议期(4年)但支付标准和范围无变化的独家药品纳入常规目录管理;今年调整了医保支付范围,但对基金预算影响不大(不超过一倍)的药品,也可以简单续保。上述做法有利于稳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预期。四是优化工作流程,让审核更加科学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