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环境监管执法“三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2-08-29 05:50:02   编辑:禄茂言
导读很多朋友对吉安环境监管执法“三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今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聚焦聚力

很多朋友对吉安环境监管执法“三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还不了解,今天小绿就为大家解答一下。

今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市生态环境局聚焦聚力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优化监管执法方式,推行精度、力度、温度“三度”监管执法模式,以监管之精度倒逼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以打击之力度守护生态环境安全,以服务之温度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监管有精度,让环境污染无处可藏

“视频监控显示现场排口有水排出,但流量计显示为0;COD设备故障5天未正常测量,水温测量仪数值显示恒值25℃。”2022年3月1日14时许,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第四方自动监控技术人员现场巡检时发现某县垃圾填埋场的问题。

第四方自动监控技术服务团队负责人介绍说,当前,仍有个别企业心存侥幸心理,利用夜色或节假日作掩护进行非法排污,“殊不知,还有一双‘鹰眼’实时在盯防。”

为提升环境监管执法精准度,吉安市生态环境局积极转变监管执法方式,全面引进自动监控第四方技术服务,试点推广用电监管系统,打造“线上技防+线下人防”的立体执法监管体系,常态化、精准化自动监控污染企业。

今年以来,吉安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发现自动监控各类问题1211个,督促整改问题1206个,整改率达99.67%,有效提升了全市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质量。

打击有力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罚了款,还要追刑责,教训深刻,终身难忘。”某县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主管王某至今后悔莫及。

2021年11月30日20时许,王某违规改动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模式和状态,将自行调配可达标的水样替代实际外排废水,导致氨氮和总氮自动监控数据失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鉴于王某的违法事实,吉安市生态环境局遂于今年2月7日向吉水县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处罚70万元,同时将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宽严相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手软。今年以来,吉安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0件,罚款金额559.3万元,其中,市本级专案查办环境违法单位3家,移送刑事违法案件1件。

服务有温度,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服务态度真好,发现我们的出水站房自动设备调试报告不符合技术规范问题后,现场指导调试,解决了问题。”今年4月24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安福县分公司负责人享受了包容免罚的红利。

这是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大力推行企业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制度的一个缩影。

吉安市建立包容免罚清单,对首次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除性质极为恶劣、已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之外,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消极应付的依法从严查处,坚决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恶意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今年以来,吉安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已将176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先后对180余家(次)企业开展帮扶指导,解决问题60余个。

此外,吉安市生态环境局今年推行体检式执法,主动为企业开出全面精准的环境问题交办清单,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推动环境执法刚性权威和柔性服务有机统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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