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违规赴南海科考3人潜水失踪,海南通报事故调查报告

2022-08-14 06:08:03   编辑:容谦树
导读渔船违规赴南海科考3人潜水失踪,海南通报事故调查报告|||||||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2022年2月23日10時許,我省瓊東漁11588船在南海海域下海
渔船违规赴南海科考3人潜水失踪,海南通报事故调查报告|||||||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

2022年2月23日10時許,我省瓊東漁11588船在南海海域下海浮潛造成3名潛水者失蹤。事故發生後,各級領導高度重視,馬上指示相關部門立即協調組織全面展開事故救援等工作,

省農業農村廳牽頭成立瞭瓊海市“2·23”瓊東漁11588船人員潛水失蹤事故調查組,迅速開展瞭事故調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漁船違規赴南海科考3人潛水失蹤,海南通報事故調查報告

一、事故重點關聯人員基本信息

(一)失蹤人員信息

顏某,男,53歲,上海交通大學工程師,此次潛水活動帶有上海交通大學附屬仁濟醫院南海課題研究任務。

李某,男,29歲,寧波大學海洋學院本碩博連讀學生,此次潛水活動帶有寧波大學食品與藥學學院的南海采樣任務。

吳某,女,41歲,三門核電有限公司員工,潛水愛好者,也作為志願者為科研工作(水下樣本采集)提供協助。

(二)主要關聯人員信息

郭紅旗,男,61歲,上海長晟有限公司退休員工,攝影愛好者,潛水活動發起人和組織者。

何山,男,40歲,寧波大學食品與藥學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海洋生物與藥物方面的科學研究與教學工作,系失蹤人員李某的老師,寧波大學南海采樣科研項目組織者,潛水活動組織者。

李伯永,男,52歲,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占股 50.8%,瓊東漁11588船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崔玉申,男,60歲,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徐繼武,男,56歲,瓊東漁11588船海上船務負責人。

楊連鴻,男,58歲,瓊東漁11588船船長,受雇於李伯永。

二、瓊東漁11588船基本情況

瓊東漁11588船船籍港八所,持有《漁業捕撈許可證》、《漁業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國內海洋漁船安全證書》、《漁業船舶國籍證書》,船檢在有效期內。該船由李伯永等7人於2019年共同出資,購買海南鑫玉漁業有限公司漁船船網工具指標並建造。2020年6月17日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成立,經營瓊東漁11588船,法定代表人為崔玉申。2021年10月15日,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與海南麥哲倫旅業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休閑漁業項目合作協議書》,約定海南麥哲倫旅業有限責任公司為“瓊東漁11588船”取得“瓊瓊海漁休(試)23018”船名號,開展休閑漁業試點。

三、事故經過及救援情況

2022年2月19日,郭紅旗等租用瓊東漁11588船從瓊海潭門出發前往西沙開展潛水采樣及休閑海釣。2月23日上午,瓊東漁11588停泊於南海南沙群島火艾礁附近,潛水人員乘坐小艇到達潛水點,顏某、李某、吳某三人於9時12分左右下潛,10時左右未浮出水面,瓊東漁11588船及小艇搜尋無果後撥打三沙海上搜救中心救援電話。

2月23日至28日,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協調飛機6架次、飛行時間約18小時,協調軍艦5艘次、海警船3艘次、專業救助船1艘次、漁船19艘次參與搜尋,期間,持續播發航行警告6天,未發現失聯人員。3月3日,瓊海市應失聯人員傢屬請求,派出瓊瓊海漁運03137漁船攜帶水下機器人前往失事海域搜救,3月6日到達,持續兩天搜尋沒有發現新情況,於3月13日返回潭門港。

四、事故人員傷亡和性質認定

此次事故造成3人失蹤的嚴重後果。根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規定》第四條第三項之規定,瓊東漁11588船3名人員潛水失蹤是一起違規利用休閑漁船從事海上科考活動造成較大等級的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事故。

五、事故的責任認定

(一)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作為瓊東漁11588船實際經營管理者,違規簽訂包船協議,隱瞞實際情況,實際出海情況與報備的海域、項目、人數等不符,惡意逃避監管,不及時執行監管部門返航指令,應承擔主要責任。

(二)潛水活動主要關聯人郭紅旗、何山:郭紅旗是此次潛水活動的發起人、主要組織者。查閱《包船協議》顯示,郭紅旗和乙方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約定,將瓊東漁11588船開往南沙群島、黃巖島海域潛水,該協議第二條第五款“甲方(郭紅旗)必須對所有客人潛水水下安全及旅客個人身體健康負責,如出現因喝酒或者自行跳海造成的傷亡情況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郭紅旗應承擔主要責任;何山作為南海科研項目組織者、潛水活動招募發起人、潛水活動的重要組織人,應承擔主要責任。

(三)瓊東漁11588船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伯永、管事徐繼武及船長楊連鴻:在執法部門多次通過北鬥終端、衛星電話告知其已超出休閑漁業試點海域范圍,要求立即返航接受調查的情況下,該船拒不配合,未停止違規行為,放縱遊客進行超出休閑漁業項目范圍的潛水活動,造成嚴重事故後果,是直接責任人。

(四)瓊海市麥哲倫旅業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與瓊東漁11588船合作經營的方式,對休閑漁船“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責任缺失,應承擔次要責任。

六、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處理建議

(一)

瓊東漁11588船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李伯永、潛水活動發起人和主要組織者郭紅旗、科研項目和潛水活動組織者何山、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玉申、船舶管事徐繼武、船長楊連鴻,

違反安全生產管理相關規定,造成3人失蹤的較大事故後果,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

建議:根據現有調查事實和證據材料,將相應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瓊東漁11588船未經批準擅自赴南沙海域進行海釣的行為,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瓊東漁11588船實際經營管理者海南藍寶漁業有限公司、船長楊連鴻及船員違反瞭《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建議:違反相關漁業法律、法規的漁業公司和船員由屬地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罰。

(三)瓊海休閑漁業試點工作存在規則設計缺陷和制度漏洞,休閑漁業安全風險評估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管指標不明確,市縣對新業態下可能出現的新問題考慮不充分,對海上發生的違反安全管理的行為缺乏有效監管。

建議:由省級政府部門對瓊海市政府進行安全生產約談,督促深刻吸取教訓,針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問題,查找制度設計漏洞,提出改進措施,完善規章制度,補齊短板。

七、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意見

各市縣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實統籌好安全與發展,對標對表國務院安委辦督導函提出的要求,研究制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二是要堅持創新驅動,努力建設休閑漁業各項制度體系,加快推動我省休閑漁業活動配套制度的設計和研究,形成較為完善的休閑漁業管理制度體系,切實壓實運營、消費、監管等各主體的安全責任。 三是要加強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形成長效、常態化機制,促進休閑漁業相關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完整、組織健全、主體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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