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过程中 工人受伤 赔偿应该由谁来承担?

2022-01-18 20:23:59   编辑:贡泰枫
导读在农村地区,一个承包商被邀请去盖房子。谁来赔偿工人的伤害?这种情况相对于大楼房来说是比较简单的,但是既然当事人都是个人,那么几万或

在农村地区,一个承包商被邀请去盖房子。谁来赔偿工人的伤害?这种情况相对于大楼房来说是比较简单的,但是既然当事人都是个人,那么几万或者几十万的赔偿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还是需要澄清的!这种情况主要涉及两种法律关系。

首先是承包人和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承包人与劳动者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因此,如果工人受伤,承包商应承担雇主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路人甲)造成员工(劳动者)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受害劳动者)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方索赔。"

003010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动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劳动者)因劳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承办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一名工人造成他人受伤,承包商应承担责任。

服务提供者因服务给自己造成损害的,应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显然,承包人作为发包人,应当根据过错责任的程度承担责任。

二是业主与承包商团队之间的法律关系。

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双方是建筑施工关系,另一种认为他们是承包关系。由于农村建筑多为低层自住,在实践中往往被认定为合同关系:承包人团队按照业主要求建房并交付成果。

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谨慎选择承包商。因为在实践中,有些受害者会以业主将房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为由,要求业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1条:发包人和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业务的发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发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就涉及到承包人是否需要相应资质才能承包房屋的问题。对于农村低层自建房,不需要太高的技术水平,所以要求承包方有资质是不现实的。但是,业主作为合同关系的委托人,应该检查自己是否履行了注意义务,例如,选定的承包商是否有足够的经验和技术,是否按照约定提供建筑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未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相当于自身过错的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

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但应适用本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包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择上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不同的解决方案。最重要的是理清法律关系,把握文章命脉,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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