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柱涉18亿保证合同案后 名下公司陷股权解押纠纷

2022-07-06 20:35:56   编辑:小白
导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颖子北京报道,史玉柱的股权再次被冻结。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判决书发现,民生信托对赵薇、黄有龙、史玉柱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颖子北京报道,史玉柱的股权再次被冻结。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判决书发现,民生信托对赵薇、黄有龙、史玉柱的追债影响了巨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为“巨型公司”),以史玉柱为法人代表。 与民生信托的正常合同履约。

这起事件源于2017年的一个信托融资项目,2021年被“引爆”。截至目前,涉案公开案件3起,即(2021)京02民初161号(已裁定) )、(2021)京04民初989号(尚未开庭)、(2021)京0101民初21590(二审)。

整理后发现,这一系列的波折,都源于史玉柱“挺身而出”时作出的连带责任保证。 这个案例或许可以为愿意“帮朋友”的高净值人士提供参考。

持股还债?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网上披露了民生信托与巨人公司质押合同纠纷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即为上述(2021)京0101民初21590号案件。

具体情况为:2020年11月11日,巨人公司与民生信托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约定巨人公司转让上海建特人寿 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4,908.01万元),简称“建特公司”)转让给民生信托,民生信托为民生信托的投资集合。 《智信第1161号聚信特定资产收益权》。 “基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应当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信托下募集的信托资金获得特定资产的收益权。

双方同时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合同》,巨人公司承诺无条件回购合同约定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担保人史玉柱对两份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

此外,巨人公司与民生信托同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巨人公司担保的主要债权为民生信托根据主合同对巨人公司享有的债权。 . 双方同意为质押登记提供便利。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将本合同项下主要债权本金设定为10.05亿元,同意巨人公司将其持有的健特斯20%股权质押给巨人公司等民生信托。 . 民生信托在支付合同项下全部款项后,应及时协助巨人公司办理质押登记和注销手续。 双方于合同签订次日完成股权质押登记。

判决书显示,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5月26日,巨人公司多次向民生信托汇款,共计汇款1.54亿元。

巨人公司在庭审中表示,所涉合同均已履行完毕,民生信托应协助巨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但民生信托未能协助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因此,巨人公司将民生信托告上法庭,称民生信托应立即协助巨人公司办理解除建特公司20%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值得关注的是,为何该项目股权价值仅为4908.01万元,对价可达10.05亿元,庭审显示的汇款总额为1.54亿元? 这件事不是本次活动的重点,先按吧。

本案中,民生信托在法庭上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协助巨人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但由于史玉柱、 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担心民生信托有大笔欠款无法偿还,民生信托也要求史玉柱提供新的担保,但史玉柱拒绝提供,所以没有 同意注销建特公司股权质押登记。

其中,“史玉柱个人欠民生信托大笔欠款,未能还清”与2021年披露的案号(2021)京04民初989号《中国民生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Ltd诉赵伟、黄有龙、史玉柱“担保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达18亿元。

“帮朋友帮个忙” 被骗了?

时间倒退到2021年。从4月开始,赵薇、史玉柱名下的股权陆续被冻结。

4月到6月,北京一号 2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1)京02民初161号担保合同纠纷案,先后对西藏龙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芜湖东润发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和宝文文娱集团有限公司、龙旭鑫(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太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亿聚创意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被冻结,总价值为 约1860万元。

8月20日,北京金融法院根据(2021)京74民初489号,对史玉柱的宁夏巨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云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君子新技术有限公司和珠海巨人高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被冻结,冻结股份总额达到8500万股。

489案的具体细节尚未对外披露,与民生信托的关联不明。 当时,相关方仅回复媒体:“多年前,施先生为原告的业务进行了个人担保,相关方向施先生出具了反担保。由于后续影响 业务发展,公司基于该程序已对史总提起民事诉讼。”

10月,中国法院审判公开网披露一则法院公告,案号为(2021)京04民初 989号,同为担保合同纠纷,被告人有赵伟、黄有龙、史玉柱,开庭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

12月底,北京 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21)京04民初989号、(2021)京04知宝443号,冻结上述四家公司在史玉柱名下持有的股份。

无一案 2021年涉及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已经披露,直到最近才公布 二审判决存在“草蛇灰线”。

根据民生信托向法院提交的证据,纠纷起源于2017年,史玉柱系“中国民生信托智信340上海铼钚集合基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 智信340”)。 号)拟签订《担保合同》,为外界广州烽火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民生信托履行《致信340号合同》和《致信340号增强》项下的义务 信托基金附加协议”。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民生信托与史玉柱签订的《担保合同》明确规定,担保人发生重大资产转让,被主管部门处以高额罚款,涉及重大法律纠纷,属于 涉嫌犯罪、财务状况恶化或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的,担保人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实施本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承担、转移或继承,或为履行主合同提供债权人批准的新担保。

民生信托称,史玉柱与巨人公司自2020年起就债务偿还事宜进行了沟通协商。在沟通过程中,史玉柱曾表示将建特公司股权质押给民生信托 为其履行《担保合同》提供新的担保。

但在民生信托通知史玉柱实施新的担保措施,即以建特公司股权作为史玉柱担保合同的担保措施并约定程序时,史玉柱与 巨人公司未配合建特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手续,造成双方僵持和纠纷。

谁在幕后?

民生信托在诉讼请求中多次表示,要求史玉柱提供新的担保,史玉柱拒绝提供,因此不同意撤销建特公司股权质押登记。

对此,民生信托还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合同》、(2021)京02民初161号民事裁定书等证据。 而第161号是民生信托2021年起诉赵薇的担保合同纠纷案。

民生信托还指出,由于史玉柱疏忽承担担保责任,2021年3月, 案号(2021)京04民初989号“民生信托诉赵伟、黄有龙、史玉柱担保”衍生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18亿元。

但是,回到质押合同纠纷案,法官的重点一直是民生信托与巨人公司之间关于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合同关系。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巨人公司、民生信托均承认巨人公司已履行了《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 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股权质押合同。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并支付全部特定资产回购价款的义务。 根据《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本案涉及的股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已履行完毕,民生信托将协助巨人公司办理股权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按照约定参与本案。

就民生信托拒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一事,上诉称“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史玉柱已承诺以其股权为其担保合同项下的个人担保债务提供新的担保措施。 涉案。 同意,史玉柱未向民生信托提供新担保的,有权中止涉案股权质押解除程序”。

二审法院认为, 民生信托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巨人公司同意将涉案股权提供给民生信托作为《担保合同》项下史玉柱担保债务的担保,双方就此达成一致, 而巨人公司不予批准。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保证责任的后果是保证人必须先替他人偿还债务。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保证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押,构成违约,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要求保证人提供其他担保物。 承担担保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虽然案子已经告一段落,但民生信托依据2017年担保合同对史玉柱违约责任的调查远未结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 知信340的出资人广州风火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黄莉。 据此前媒体报道,黄有龙的二姐叫黄莉。

另外,智信340全称包含“上海铼钚”,如果指上海铼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与马云、余学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上海铼钚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第一大股东为民生信托,其持有巨人网络集团有限公司2.17%的股权。 h]

2021年8月股权冻结事件发酵时,史玉柱曾在个人微信上发文。 博文中写道:“帮助你的朋友,多帮助你的生活,少帮助你的事业。”无论这个朋友是与天涯并肩的卢志强,还是一起去酒庄的赵薇夫妇 ,还是讲战略的马云,还是其他人? 外人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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