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苹果公司在一场官司中成功地为自己辩护。在这场官司中,苹果公司必须证明2006年对iTunes的升级不仅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而且是对用户有益的“真正的产品改进”。该案件的焦点是苹果公
苹果公司在一场官司中成功地为自己辩护。在这场官司中,苹果公司必须证明2006年对iTunes的升级不仅没有违反反垄断法,而且是对用户有益的“真正的产品改进”。
该案件的焦点是苹果公司在其iTunes音乐中引入的数字版权管理(DRM)限制。这可能花费苹果10亿美元(约6.38亿英镑,12亿澳元)。
但一个由八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一致认为,苹果的限制并没有违反反垄断法,iTunes 7.0加强的安全措施也没有伤害到它的用户。
苹果公司在一份声明中告诉the Verge网站:“我们感谢陪审团的服务,我们为他们的判决鼓掌。”“我们创造了iPod和iTunes,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世界上最好的听音乐的方式。每一次我们更新这些产品——以及这些年来的每一款苹果产品——我们都是为了让用户体验更好。”
此案始于两名用户,他们对不能在ipod上播放iTunes以外购买的歌曲或在其他设备上播放iTunes上购买的歌曲感到不满,但苹果辩称,其硬件和音乐软件是一个“集成系统”,就像视频游戏机一样。
此外,该公司还表示,与唱片公司的交易要求DRM。据报道,原告计划上诉,但目前法院已经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