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民比四川农民一年多赚50%

2022-07-27 15:04:04   编辑:李元
导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26日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 主产区和省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26日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 主产区和省份的农民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逐年增加。 增速低于全国平均增速。

我国粮食主产区分布在13个省。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粮食主产区和省份粮食播种面积13.3亿亩,占全国的75.3%; 粮食总产量5.4亿吨,占全国的78.5%。

《报告》显示,2020年,13个产粮大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70.8元,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0.8%。 但从2013年到2020年,粮食主产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呈现相对缓慢的趋势。

据《报告》显示,近年来,大部分产粮大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各省之间存在差距。 主产粮省份非常明显。

具体来看,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0个。 2020年,这10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42.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其中,2020年四川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929.1元,为全省最低。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多年高于全国的省份有辽宁、江苏、山东3个。 2020年,三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43.0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2%。 2020年,江苏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98.5元,比四川高51.9%。

在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构成中,财产性收入流向小,占比低。

《报告》显示,2020年,13个产粮大省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404.7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4%; 占总量的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

《报告》认为,虽然人均耕地面积及其流转量可能对农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产生影响,但农地流转租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之间的分配上。 农民,甚至转让给拥有承包经营权城市家庭,因此对农民整体收入的影响非常有限。 提高土地出让价难以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高昂的土地出让价将对粮食生产经营者造成极大伤害。

因此,粮食主产区通过提高流转耕地价格水平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普遍是不可行的。 《报告》建议,各地可探索新时期农民土地等权益退出的新途径,构建稳定可持续的农业劳动力向市民转移新机制。

总体而言,市场化退出机制风险较小,回旋余地较大,但进展缓慢。

为促进粮食生产经营地价合理运行,也可考虑建立农村退休制度。 《报告》提到,可借鉴中国台湾地区的老农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农发放更高的生活补助,以替代老农的土地承包资格权,有效降低老农的土地成本。 粮食生产经营。 有偿收回的承包地属于农村集体,再流转价格以当地政府公布的参考价格指导或约束为准。

具体来说,60岁以上放弃承包权的人,可以获得新的养老金或老农津贴。 新型农民养老金或老农津贴水平应显着高于现行农民养老金水平,基本能保障农民在衣食住行和基本医疗等方面的经济支出。 但是,在养老金置换合同权成为正式法律之前,农民的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考虑到与现行相关法律的相容性,探索出的以养老金代替合同权的做法可以称为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合同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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